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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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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院打架不用扭送警局,球場打架就要法辦~

你有什麼看法?

發 表 人:
愛投議員 愛投公主
發表時間: 2007/01/14 20:25 下一題
截止日期: 2057/01/14 
投票人數: 56 今日點閱: 0
回應人數: 0 總點閱數: 998


 
本題為複選 最多可選3項
下次議院在打架,就報警叫警察去  (by 愛投公主)
以後改在立法院比賽就不會被送警察局了  (by 林董)
松山警局看電視才抓人,再度創造台灣警界新鮮記錄,以後辦案可考慮新增由電視取材的方式  (by wpwalker)
為社會帶來不良示範,該罰!  (by 愛投公主)
國會議員己經沒有形象了 拿球員去比較破壞球員格調  (by 加油我的友友)
國會議員是警察的媬姆,球員比得過議員嗎?  (by 路島)
教練跟球員都要檢討  (by 愛投公主)
球員的形象比較正面,發生打群架,會用較高的道德標準評斷  (by 愛投公主)
球場上難免火氣大,不用大驚小怪吧  (by 愛投公主)
都不該送警局  (by 愛投公主)
都該送警局  (by 愛投公主)
罰禁賽就好了吧!在球場上的爭執,球場上解決  (by 愛投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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